
在惠州,随着城市更新步伐加快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持续推进,大量服役年限较长、技术标准落后的旧电梯面临集中更换与淘汰。随之而来的一个关键问题日益凸显:旧电梯的回收与拆除施工,是否必须由持证人员操作?这一问题不仅关乎工程合规性,更直接牵涉公共安全、作业规范及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章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而电梯——无论处于运行、维保还是拆除阶段——均被明确列为“特种设备”。值得注意的是,该法并未将“拆除”排除在特种设备作业范畴之外。相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0号)附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中,“电梯修理”项目(代码T)明确涵盖“电梯的拆卸、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等作业内容”,其中“拆卸”即对应日常所称的“拆除”。
在惠州本地监管实践中,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强化对电梯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闭环监督。自2022年起,该局联合住建、应急等部门开展多轮专项整治,重点核查旧电梯拆除单位的资质备案情况及现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状况。公开通报显示,近三年内惠州共查处7起无证拆除电梯案件,涉事单位均被责令停工、罚款,并纳入信用监管黑名单;部分造成安全隐患或未遂事故的,还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那么,具体需要哪些证书?首先,施工单位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修理B级或以上资质),且许可范围须包含“拆卸”类别;其次,现场直接从事切割、吊装、断电、解体等核心工序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为“电梯修理(T)”,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聘用单位与实际施工主体一致。值得注意的是,电工、高处作业、起重机械操作等辅助工种,亦需分别持有应急管理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如低压电工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起重机指挥/司索等),形成多证协同、人证合一的作业体系。
现实中,部分业主或物业单位存在认识误区,认为“旧电梯已停用,拆除只是体力活”,进而委托无资质个体队伍低价承揽。殊不知,停用不等于无风险:残余电容可能引发触电,轿厢失稳易致坠落,导轨倾覆可伤及周边居民,液压系统残压释放不当亦有爆裂隐患。2023年仲恺高新区某小区旧梯拆除过程中,因作业人员未持证、未执行断电验电程序,导致控制柜短路起火,虽未造成伤亡,但波及整栋楼弱电系统,修复费用超18万元——该案例已被市监局列为典型警示教育素材。
值得肯定的是,惠州正逐步构建规范化回收拆除生态。一方面,市电梯行业协会牵头编制《惠州市既有住宅加装及旧梯更新拆除作业指引》,细化前期评估、方案报备、过程监护、废弃物处置等23项标准流程;另一方面,依托“粤省事·惠州特种设备监管平台”,实现拆除项目线上备案、人员证书扫码核验、关键节点影像留痕、完工电子报告一键归档,大幅压缩违规操作空间。
此外,持证不仅是法律硬约束,更是专业能力的体现。持证人员须通过理论考试(含法律法规、电气原理、机械结构、应急处置)与实操考核(模拟断电隔离、层门锁定、承重梁拆卸、曳引机吊离等),其对老旧电梯型号识别、隐蔽线路定位、锈蚀部件受力判断等经验,远非普通工人可替代。尤其在惠州高温高湿环境下,电梯金属构件普遍存在严重腐蚀,错误施力极易引发突发性断裂,持证人员的系统训练恰恰是风险防控的第一道屏障。
综上所述,在惠州开展旧电梯回收拆除作业,施工人员持证绝非可选项,而是法定必选项、安全生命线、责任分水岭。无论是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还是承包施工方,都应主动查验资质证书真伪(可通过“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实时核验),留存完整档案备查。唯有以证为基、依规作业、全程受控,才能真正实现旧梯“安全退场”、新梯“平稳入场”,让城市更新既有速度,更有温度与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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